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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七一”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0日 23:30 浏览次数: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新时代先进榜样,进一步鼓舞干劲、树立典型、凝聚力量,激励学院师生党员积极投身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表现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带头服务师生,坚持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3.推荐对象为2019年5月底前在岗或在读的正式党员。

二、推荐名额

本次评优共评选12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教师党员8名,学生党员4名。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本次评优由各支部召开会议组织推荐。教工支部推荐范围是本支部党员教师,各支部推荐名单不能超过5人;学生支部推荐范围是全体学生正式党员,推荐名单不能超过4人。

2.评审。各支部请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表格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召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提出优秀党员的建议名单。

3.公示。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表彰。学院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加强领导,召开会议进行自荐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工作。

2.被推荐个人要对照评选要求,认真总结近两年的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9年6月19日

  • 附件【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