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9日 00:00 浏览次数:次
南京农业大学思政部思正奖教金评选办法
为促进思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表彰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工作者,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为了充分体现“尊重为本,学术立部”的发展理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教书育人、管理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人数
(一)评选范围:思政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人数:每年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工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没有发生过教学、管理事故。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工作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
4、教学工作量达到1.5及以上,双肩挑教师(教学系列)工作量达到1.25。
5、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任意一条者:
(1)、工作量达到思政部当年平均工作量,并且教学综合质量良好。同等条件下,看教学综合质量排名;如教学综合质量优秀,优先考虑。
(2)、当年两个学期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都处于思政部全体参评教师前1/3。
(3)、以第一作者且署名为南京农业大学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专著一部(没有得到过部里的经费资助)。论文权重按学术榜等级标准;同等条件下,C刊论文优先考虑,独立作者论文优先于合作者论文。
(4)、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学术奖或荣誉奖。
(5)、年终考核优秀。
以上诸条,如有条件相同者,则参考前一学年的排名或成绩。
6、评选条件中的时间指的都是评选当年的前一年。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最终确定优秀人选。
3、评议小组确定的人选在部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