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7日 00:00 浏览次数: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与调剂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思政部成立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林媛
副组长:王建光
成员:盛邦跃、严火其、阎莉、吴国清、陈一楠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落实思政部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思政部学科点、且达到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
参加复试的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为1.5:1。
四、调剂工作与调剂考生的复试
(一)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校内门类调剂须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告专业应与思政部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思政部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思政部调入专业的科目相同;
5.调剂生的复试与第一志愿报考生的复试同时进行。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事业心、纪律性、人文素养等。
(二) 复试过程
根据报考专业,复试工作分别由科技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点进行组织,对考生进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的本学科主要导师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延长。复试全过程应填写清晰、准确的《复试记录表》。
所有材料在复试结束后一并交至研究生秘书保存。
思政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地点:逸夫楼6047
(四)复试计分方法
复试计分项目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之和为总成绩。
根据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科目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严格按照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项成绩之和,并依之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秘书审核和思政部领导确认后报研究生院,同时在思政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均不录取。
加分项目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4月10日—4月11日,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提供的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往届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应当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政治思想考核表》;考生在就读学校就读专业的成绩排名证明;本科或同等学力考生专科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分项目考生”的相关材料证明。
复试费,每生80元。
八、工作进程
4月1-6日,进行调剂工作。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政策执行。复试考生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联系。
联系、举报电话:025-84399510,邮箱:cyn@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