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7日 12:55 浏览次数:次
为严格执行教育部、江苏省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确保延迟开学而不延迟研究生毕业、做到学位授予工作“保证质量、强化监督、简化流程”,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双盲评审等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关于学位评定时间安排
Q1: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否延迟召开?
A:为不影响研究生就业,2020年第一批学位评定暂不延迟,拟定于2020年6月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Q2:会因疫情而增加学位评定次数吗?
A:学校将根据疫情对研究生毕业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增开学位评定会议,届时学校会提前通知学院,也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广泛告知。
Q3:超过4月14日是否还可双盲送审?
超过4月14日仍然可以双盲送审,但因送审周期缩短,不能保证一定可以赶上第一批学位评定,但学校会尽力向学位中心争取评阅专家尽快反馈评阅结果。
2.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Q1:如何申请相似度检测?
A:不再填写原纸质申请和审批表格,由导师或学生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出申请,申请名单提交方式可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
Q2:怎么反馈检测结果?
A:研究生秘书检测后,原渠道反馈文字复制比报告单和审查结果(通过或不通过),检测通过的进入下一步流程。
3.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抽检
Q: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时间和方式有没有变化?
A: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抽检方式不变。
4. 关于博士预答辩
Q1:如何组织博士预答辩?
A:确有需要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预答辩的,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学院和导师不得组织线下答辩。
Q2:如何申请和审批?
A:不再填写纸质预答辩申请表。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后,由导师、学生或学科点将同意答辩名单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秘书汇总并提交学科点(由学科点上报秘书的,学科点不再重复审核)和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核通过后,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学位办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名单当日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研究生秘书,博士生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查阅预答辩审批结果。审核通过的,方可组织预答辩。
5.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
Q1:如何获得双盲送审资格?
A:博士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经修改完善和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双盲送审。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盲审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双盲送审。
Q2:如何申请?
A:研究生根据以下送审材料要求将盲审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wb@njau.edu.cn。
(1)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的PDF格式论文
(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LW.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LW.pdf)和PDF格式评阅书(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ZPB.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ZPB.pdf,硕士须隐去评阅书封面个人和导师信息。);
(2)EXCEL格式的论文送审信息表 。邮件名称请标注“学号+姓名+申请盲审”,邮件内容含送审人学号、姓名和手机号码。
博士生不再填写预答辩评审意见表、硕士生不再填写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送审名单由导师或研究生(具体提交方式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报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根据名单登录邮箱查收送审材料并办理送审手续。
Q3:申请人如何获得盲审结果?
A:研究生院学位办将通过学院研究生秘书将评阅意见书反馈至研究生及导师,研究生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盲审结果,未收到反馈结果的,即为专家评阅未结束。
6.未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Q1:由谁来送审?
A:未被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安排送审。
Q2:什么时间、如何送审?
A:送审时间由学院结合学校安排和学院情况具体安排。疫情未解除前,学院应尽量通过网络接收硕士生送审论文,可通过第三方电子平台或其它在线送审方式开展送审工作,具体模式各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7.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Q1:如何获得答辩资格?
A:博士通过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硕士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Q2:采取什么方式答辩?
A:正式答辩原则上仍采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建议尽量放在疫情解除后进行。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在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或至5月份仍未解除疫情防控的,允许通过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
Q3:如何申请和审批?
线下答辩按原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殊情况的线上答辩,申请和审批过程同博士预答辩,硕士由学院负责审核。
Q4:疫情解除后,需要补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吗?
A:答辩申请表是研究生学籍档案的重要材料,疫情解除后,研究生需补交审批完整的纸质答辩申请表。
8. 其他
Q1:春季博士资格考试还进行吗?
A:2020年春季博士资格考试推迟进行,待疫情解除后再行组织。
Q2:今后论文答辩及送审等事宜是否延续上述办法执行?
A:疫情解除后,上述各项工作按原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