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08:38 浏览次数:次
11月17日上午,我院在教四楼报告厅成功举办南京农业大学第一届思政课“法庭进校园”实践教学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付坚强、副书记杨博、副院长姜萍,玄武区人民法院何俊法官、书记员朱礼杨等,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的部分教师出席了本次活动。2020级本科生250余人进行了现场旁听观摩。
本次法庭走进校园审理的案件是“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因是原告家中(一楼)的雨棚玻璃顶被高空坠下的瓷砖砸中导致破损。由于可能与坠物相关的高层业主均否认与此事有关联,无法直接确定侵权人。原告为了主张自己权益,将高层的部分业主以及小区物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玄武区人民法院。
本次庭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民一庭何俊庭长担任本案主审法官。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围绕坠物是否确为被告所属、被告在房屋空置或出租的情况下是否应该为原告损失负责等争议性问题展开了起诉答辩、案件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且双方都当庭出示了支撑自己观点的相关证据。最终双方并未能够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仍然坚持诉请,被告则不同意原告诉请。因案情复杂,且当事人有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提交,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何俊法官以“《民法典》的法治意义”为主题进行了理论宣讲。他重点谈及了《民法典》的人文价值。他认为,民法的人文价值在于,既对受害人进行权利救济,又保护不特定人的行为自由。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既在形式上整合了不同的单行法律,浓缩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民法的始终,又在实质上通过对格式条款的控制,确保意思自治原则,为民事行为提供相应便利。因此,《民法典》以人的权利为本位,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
最后,学院院长付坚强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感谢玄武区人民法院以及何俊法官对于这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为同学们呈现了一次精彩的庭审。通过旁听真实的庭审过程,有助于大学生理解法律程序,提升法治素养。何庭长的理论宣讲深化和丰富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他表示,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举办更多类似的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本次活动是我院创新思政课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的一次大胆尝试,不仅丰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形式,而且增强了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本次活动受到了荔枝网、交汇点新闻、“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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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news.xhby.net/v3/waparticles/7fda002d5708436da67a57947ffc4b06/NuXb23qfQh4SXHFO/1
文字:焦 阳
图片:吴 冉
编辑:周 雪
审核:姜 萍、张金明